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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2023年上半年各相关单位提交的结题报备情况,区科技创新局将于10月下旬进行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申报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上半年申报结题项目见附件3),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前,将结题申报材料报送至主管单位审核:教育系统报送到区教育局;卫生系统报送到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医院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材料交至区卫生健康局。
2.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更新结题项目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并在通过审核的项目结题材料上签字、盖章,于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前,统一送至区科技创新局,逾期不再受理。
1.《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申请书》。
2.论文、书刊、软件、成品等项目研究成果(结题申请书报送至主管单位,研究成果由项目组直接带往结题评审会现场审查,评审完后自行带走)。
所有材料(软件、成品请提交相关照片或视频)需提交电子文档一份,由区主管部门汇总,一并送至区科技创新局备案。
区科技创新局将召开结题评审会,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地点、时间另行通知,10月下旬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向评审小组陈述项目研究情况及研究成果(15分钟以内)。
2.专家提问及现场答辩(15分钟以内)。参与现场答辩人员由项目负责人确定。
3. 专家组评定、撰写评审意见(约15分钟)。
根据《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2021年已通过立项的项目须在2023年提出结题评审申请。如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请填报《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区科技创新局归档。逾期未报送申请延期的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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