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企业自愿申报,经专家评审,现将列入2023年宝安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2023年宝安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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