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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遴选与指导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受理申报材料、展开机构尽调、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后,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投票确定了第一批“20+8”产业基金的管理机构名单,现予以公布如下:
序号 |
基金名称 |
管理机构 |
基金规模(亿元) |
1 |
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 |
深圳市深投控基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 |
2 |
生物医药产业基金 |
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 |
3 |
智能传感器产业基金 |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
50 |
4 |
合成生物产业基金 |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15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9月18日-9月22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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