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启动受理2023年《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二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9-20 10:19:30

各金融机构:

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监规〔2022〕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金规〔2018〕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监发〔2022〕36号,以下简称《申报操作指引》),我局拟于9月19日-10月19日集中开展2023年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第二批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标准及所需提交材料

按照《若干措施》、《管理办法》和《申报操作指引》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9日(周二)-2023年10月19日(周四)。

 

  三、申报项目及申报途径

(一)本次受理项目: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含搬迁费用)、增资奖励(含地方金融组织)、并购奖励、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创新型金融机构相关补助及奖励。

(二)申报途径: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注册、填报有关信息,按照《申报操作指引》递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经审核通过后,请于10月13日(周五)-10月19日(周四)将纸质资料递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四、其他事项

(一)对申请办公用房购房补贴的机构,我局将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严格参照模板要求,认真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申报材料复印件原则上采用标准A4纸张,装订成册。

特此通知。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模板)

2.购房补贴一览表

3.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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