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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20〕4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2023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第二批)拟资助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事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12办公室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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