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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于日前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集聚空间和重点文化企业的评审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集聚空间6个(不分先后顺序)
(一)数字创意产业园区4个:天安云谷数字创意产业园(1栋AB座、2栋、3栋ABCD座、4栋、6栋、11栋)、深圳智能视听产业园(1至5栋)、康冠数字创意产业园(1至6号楼)、兆驰数字创意产业园(1#厂房、2#厂房、3#楼、宿舍1至6栋、7、8、9#宿舍、4#厂房和仓库)。
(二)文化产业楼宇1个:深圳直播电商产业园(百门前工业区二号厂房)。
(三)文化消费创新空间1个:有间茶室消费创新空间(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32层3212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5家(不分先后顺序)
深圳市库思规划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央创(深圳)时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精密达智能机器有限公司、深圳中嘉恒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欣欣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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