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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本项目公开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协助开展2023年龙华区工业园区综合情况摸排服务项目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协助开展2023年龙华区工业园区综合情况摸排服务项目需求书》;
预算金额:不超过4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2.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近三年承接过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产业咨询项目服务。
4.具备良好的履约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的营业范围需包含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研、企业营销策划、园区管理、发展、园区服务、市场投资咨询等其中一项,或投标单位为相关行业性社会组织。
2.具有产业地产相关数据平台,能提供平台相关资料与截图。
四、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递交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612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公开资料(1份)
(1)资质文件(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信用网页截图);
(3)商业信誉(信用中国网页截图),信誉报告时间需在一个月内;
(4)诚信承诺函、服务承诺函及违约承诺函;
(5)报价文件。
2.非公开资料(5份,需匿名)
(1)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该次服务项目安排时间表、投入工作人员人数及资历、相关后续服务等);
(2)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近三年承接过政府同类服务项目等)。
3.完整的归档资料(2份)
内容包括公开资料和非公开资料,不需要进行匿名处理。
(三)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撤标的,请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公告期限
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4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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