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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委办〔2023〕1 号)中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的工作要求,前期,我局制定印发了《优质企业培育——大型民营工业企业新增订单奖励项目组织申报指南》(附件),并开展了首批项目申报。根据工作安排,现计划组织开展第二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民营工业企业(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
申报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并上传申报资料。我局将按照季度分批实施奖补,根据财政预算,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对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第二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下午17:00。
(一)订单核算要求。第二批申报项目的增量订单核算时间为2023年1-3季度及2022年1-3季度(以发票时间为准),订单额增量(不含税)不低于75万元。
(二)关联情况证明。根据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应提供与中小微企业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情况说明、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关联方情况或企业关联图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材料工业科。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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