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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粤府〔2021〕76号),按中央和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推动科普供给侧改革,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全省科普事业创新发展,满足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科普需求,现发布2024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实行公开申报,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择优遴选支持项目。
二、申报资格
(一)广东省内从事科普工作、发展科普事业的相关法人单位和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二)具有能够保障项目顺利组织实施的工作团队和完成项目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三)参加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被各级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2.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各级科协有关项目的。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平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申报人开设账号的权限。项目申报人从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提交申报书。每个申报单位可申报1个项目。其中,专题三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3个项目,其余专题不设推荐数量限制。
(三)审核推荐。广东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查、择优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系统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7:00。
(二)各项目单位在开展各项专题工作时,要按照《2024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的专题的内容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按照《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资金使用绩效。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2023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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