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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财政初步拟安排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重点金融项目)3901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和防控金融风险、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相关项目建设。
前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门户网站和地市金融局等渠道发布了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收集的申报项目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并组织经济金融、信息化、绩效和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家,从项目可行性、预算安排合理性和绩效目标等方面对相关项目进行了评审。按照省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重点金融工作部署和申报项目质量情况,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进行了集体审议研究,并按程序报分管省领导审核,现将拟支持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对公示项目相关意见建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函等形式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8楼
附件:拟支持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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