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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我单位对2023年第十批龙岗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了拟扶持项目,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和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其中,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本单位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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