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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开始实施2023年龙岗区“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发展项目扶持”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板附后);
(二)企业简介;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近两年纳税证明(2021—2022年);
企业可自行从税务部门系统中导出,以PDF格式上传。
(五)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近两年(2021—2022年)的年报表(F103表)
企业可自行从统计申报系统中导出后上传。
(六)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注册登录“信用中国”,下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以PDF格式上传。
(七)名称变更材料(非必需项)。
如企业在近年发生了名称变更,请将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上传。没有变更的,则不需要提供材料。
上传申报资料后,请等待线上审核。收到通过审核(终审)的信息后,企业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资料,并在首页即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中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提交一式两份。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同时查验原件。
注:企业只需将上述材料一次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已在平台提交的资料无需重复上传。
二、申报流程
(一)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注册账号(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发展项目扶持”专项扶持】栏目进入申报。上传申报资料后,请等待线上审核。收到通过审核(终审)的信息后,企业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及资料,并在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书中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企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申报页面填报政策项目,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后台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完成线上流程。
(三)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政策申报线上流程,根据申报材料要求,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请资料,将带水印的申请资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并在上传后3个工作日内到龙岗行政服务大厅或各分厅提交带水印材料即可,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同时查验原件。
三、受理时间
2023年10月18日-10月31日,逾期视作放弃申请。申报时间(10月18日-10月31日)指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填报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但纸质材料必须在审核通过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务必留意平台系统状态。
四、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
1.申报企业的注册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
2.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咨询与调查、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质检技术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行业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对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的企业。
3.申报企业行业代码需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两位为6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两位为65)、咨询与调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三位为724)、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三位为748)、质检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三位为745)、技术推广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三位为751)、供应链管理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7224)。
(二)扶持标准
按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对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量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附则
(一)申请“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发展项目扶持”的企业,需有2年及以上核定的统计数据。
(二)本扶持项目采用核准制方式进行扶持。
(三)申报主体需为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中企业,企业营业收入和增速以区统计部门数据。
温馨提示: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请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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