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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2〕240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定于11月3日组织2023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答辩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且通过初审的单位,申报单位安排项目负责人1-2名参加评审。
评审时间:2023年11月3日(周五),各单位答辩具体时间见附件。
评审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楼736会议室。
(一)企业代表汇报。申报单位根据答辩时间安排表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PPT陈述15分钟。汇报提纲如下:
1.对照认定条件自评达标情况(用表格展示),申报众创空间的单位另需补充提供在孵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佐证纸质材料1份(佐证材料包括不限于企业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系统状态截图或公示文件或带科小企入库编号的截图,纸质材料需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孵化器/众创空间整体建设情况:包括运营主体、发展定位、硬件条件(场地面积、研发条件与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入驻对象的遴选方式、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3.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专职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分工情况,服务资源与内容、创业导师构成、孵化资金设立与运作和投融资情况等;
4.入孵企业(项目团队)情况,包括:已入孵的科技型企业或项目团队基本情况,入孵企业(项目团队)入驻时间、经营方向、现有规模、已取得的知识产权情况等;
5.现阶段运营成效,包括:近一年来开展的投资路演、宣传推介、创业培训、创业导师服务、创业沙龙等活动,孵化案例,特色服务等;
6.今后两年的发展目标。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申报单位答辩时间安排
11月3日(周五) | |||
序号 | 镇区 | 孵化载体名称 | 时间 |
1 | 翠亨新区 | 西湾国家重大仪器科学园孵化器 | 9:30-10:00 |
2 | 东区 | 亿顺众创空间 | 10:00-10:30 |
3 | 板芙镇 | 中南高科·中山板芙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 | 10:30-11:00 |
4 | 小榄镇 | 天集·智海瓴秀众创空间 | 11:00-11:30 |
5 | 古镇镇 | 星河云谷众创空间 | 11:30-12:00 |
6 | 专家审核材料、讨论评审、出具审核意见 |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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