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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前海规〔2021〕5号)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22年度前海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申报项目的受理、审核工作。经审核,本次共计11家办公楼宇业主单位的产业载体认定申请、133家承租单位的租金补贴申请通过审批,现将产业载体认定及租金补贴拟扶持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单位、个人的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对象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 示 期: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
地 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313室(邮政编码:518054)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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