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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23年第二、三批次拟发放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的人员名单(审批通过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0日)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资助对象的资格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人和所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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