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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
现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向高新区党建工作办公室反映或投诉。投诉应提交标注实名(公司名称及盖章或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异议书及支持异议的证据。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申请人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后,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所在单位对拟补贴人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一经发现造假,取消该企业所有人员享受补贴的资格,追回所有已享受补贴人员的补贴资金,并予以通报。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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