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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9年第二批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分项资金项目资助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项目
(一)南山区“领航人才”学术研修津贴项目;
(二)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
(三)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
(四)创业人才生活补贴项目;
二、具体内容
【南山区“领航人才”学术研修津贴项目】
(一)资助内容
持卡人获邀参加由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该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或者短期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后,可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学术研修津贴。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举办地在亚洲以外的,津贴1万元;举办地在亚洲(不含国内)的,津贴5000元;举办地在中国(含港澳台)的,津贴3000元。每人每年可申请研修津贴不超过1次。
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1、南山“领航人才”参加学术研修期间必须是在任期内;
2、获邀参加的需是代表本学科领域较高学术水平,按一定时间间隔规范化、系列化召开的国际会议,以及由国家级学术机构面向全国召开的专业学术会议;
3、“领航人才”应在学术研修活动结束后1年内提交学术研修津贴申请材料;
【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
(一)资助内容
区内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四上”在库企业开展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时可申请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当年度完成)一次性给予所支出经费的50%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对每企业的年度最高资助额为20万元。资助范围包括专家讲师费(含授课费、市外教师交通食宿费)、教材资料费、培训场地和设施使用费,以及参加外部专业培训的报名费等。
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须为南山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四上”在库企业;
2、申报资助项目须为已完成的人才培养项目。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
(一)资助内容
依托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一批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在校学生进行实习训练,按实训学生的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按实训学生的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最长资助期限为6个月。
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1、实训学生需与实训基地签订《人才实训协议》;
2、实训基地根据不同实习生的层次补贴标准需每月按时发放实训补贴;
3、实训学生实习结束后,实训基地才可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实训补贴。每次申报不少于5人,一年可多次申报。每位实训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实训补贴,对每位学生的资助期限为3-6个月;
4、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超1亿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100万元;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1亿(含)以下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50万元。相关联的实训基地企业(含全资和控股股权关系)当年度合计资助额最高300万元。
【创业人才生活补贴项目】
(一)资助内容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的创业的优秀人才给予生活补贴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最长3年期的生活补贴。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创办的企业属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互联网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机器人产业,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智能装备产业,可穿戴设备产业),在南山区注册且实际经营场所位于南山区;
2.企业注册时间在3年内,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分开表述)
3.申请人实际入股资本达到30万元;(验资报告、银行凭证)
4.企业连续6个月人员规模达到5人以上;
5.满足上述条件时申请人可连续申请最长3年资助。
三、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一)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三)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四)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五)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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