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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我区事业单位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提高我区基础研究能力,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 宝规〔201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19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19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宝安区医疗卫生领域的事业单位;
(二)项目内容围绕医疗卫生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二、资助标准
对经认定的基础研究项目,给予一般项目最高10万元、重点项目最高50万元的补贴(由专家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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