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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现对报送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2023年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的资助名单进行公示。
凡对拟资助项目和企业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办提出投诉意见,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将对投诉立即展开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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