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田区2023年第二批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11-06 11:25:51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定于2023年11月6日起启动我区2023年第二批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培养目标

福田区2023年第二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总名额200人(最终名额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及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审批结果进行调整),职业(工种)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

二、企业申报条件

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福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7日下午18:00截止。

(二)申报网址:

培养计划申请: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申请列入学徒培养计划)”,进入福田区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根据系统提示申报培养计划,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三)受理: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有缺漏的告知企业补足材料后重新申请。

(四)评审:人力资源部门在申请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条件,学徒培养计划的完备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五)结果公布:评审结果将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查询网址:福田政府在线-人力资源局-通知公告栏

四、学徒备案

(一)备案时间: 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网址: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学徒培训备案)”,进入福田区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三)备案结果:人力资源部门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区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特此通知。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1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职业(工种)参考目录.docx
附件3: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列入学徒培养计划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4: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学徒培训备案系统操作手册.docx

[  返回首页  ]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知识产权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重点技术攻关、单项冠军,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

微信服务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