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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2023年10月23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牵引单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申报工作。结合目前企业咨询、反映的情况,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申报单位的营业收入规模要求变更为“2022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或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进一步扩大遴选申报覆盖面。
二、企业申报材料第(四)项修改为“合作伙伴清单以及各合作伙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以及2023年1-9月财务报表”。
三、如企业在“企莞家”申报过程中遇到填报信息繁复、无法一键导入、资料无法暂存等技术问题,可径向我局“企莞家”工作组反映。
四、其余事项按原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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