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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前海规〔2020〕3号)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前海规〔2021〕5号)规定,现下达2022年度前海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共计11家办公楼宇业主单位提交的产业载体认定申请、130家承租单位提交的租金补贴申请通过审核,补贴金额56,763,306.33元,由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安排,本资金为一次性拨付。
二、请各企业前往前海管理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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