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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6号)第六条、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辖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的竣工验收备案、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现将罗湖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竣工验收备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核准业务办事指南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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