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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鹏新区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第九批申请大鹏新区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的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人和所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如后续审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取消其发放资格。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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