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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政策制定更合理精准有效,同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拟举办《福田区生物医药出入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听证事项
《福田区生物医药出入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会举办地点及形式
举办时间:2023年12月中上旬。
举办形式:现场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数
共8名,包括企业代表、研发机构代表和法律专家顾问。
听证参加人 | 人数 | 产生方式 |
企业代表 | 5 | 自愿报名 |
研发机构代表 | 2 | 自愿报名 |
法律专家顾问 | 1 | 自愿报名 |
合计 | 8 |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代表、研发机构代表、法律专家顾问均可申请参加听证;
2.听证参加人应熟悉福田区生物医药产业现状,并关注本区生物医药特殊物品出入境情况;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说明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由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抽签产生。
五、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旁听人5名,由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
六、听证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非工作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请通过以下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①邮寄报名:邮寄相关资料至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深圳市福田区委机关大楼(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2506室)
②电子邮箱报名: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iutianjian@szft.gov.cn。(标题请注明:“福田区生物医药出入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听证会报名)
(三)报名表与相关证明:报名表可通过福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ft.gov.cn)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后与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同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表报名。
附件:《福田区生物医药出入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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