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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区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深龙华府办规〔2021〕4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龙华区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二批资质升级类、质量创优类)申请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异议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留真实姓名(姓名需手签)、地址或工作单位、有效联系电话。属单位提出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材料上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所有异议,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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