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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2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市监规〔2023〕4号)《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8号)等文件,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定,拟对深圳市骏丰农产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见附件)给予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助,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同时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我局对提出异议的人员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投诉处理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处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908室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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