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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9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项目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项目(发证日期为2018年)。
二、申报条件
(一)在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未在同级政府获得过同类资助。
三、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
四、注意事项
各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对于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明,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4月2日(星期二)开始至4月17日(星期三)18时止。
纸质申报时间: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开始至4月19日(星期五)18时止。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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