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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华区储备库、培育库及上市库企业申报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11日,目前征集已结束,共收到3份意见,现将征集意见及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公众意见一:直接入库标准,是否可以增加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回复:采纳。本次直接入库标准中已包括获得“单项冠军”示范/“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不再对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企业作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的区分,即申报企业获得任一级别的单项冠军称号,均可直接入库。
公众意见二:建议调低储备库/培育库入库条件中的财务标准,部分科创企业在发展前期的财务表现较弱。
回复:采纳。相比首次试行的入库标准,本次修订后的入库标准已部分放宽对净利润的要求,将财务指标要求调整为“营业收入+净利规模”、“营业收入+净利为正”和“营业收入+研发投入”三套标准,分别对应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的营收标准,其中最高的年度净利润标准为不低于500万元。
公众意见三:建议不再对入库企业的拟上市板块作区分,部分企业的拟上市板块仍未确定。
回复:采纳。本次修订后的入库标准,已不再就企业的拟上市板块认定相应的财务标准,企业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匹配其中的一套财务标准。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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