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三首”产品奖励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11-28 15:02:11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操作指引》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三首”产品奖励类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二)2021年10月8日(含)后,获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工程奖励资金的企业。

(三)在获得市“三首”工程资助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四)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五)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1日。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三首”产品奖励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资助的,提供企业获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的证明材料(通知公告、公布名单)。

(五)申请首批次重点新材料资助的,提供企业获得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的证明材料(通知公告、公布名单)。

(六)申请首版次软件资助的,提供企业获得首版次软件的证明材料(通知公告、公布名单)。

(七)已获得的市级资助的证明材料(银行流水)。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一)相关操作指引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

(二)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三)预约办理:申请人通过预审后,需通过“i深圳”APP或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预约“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号办理,未预约不予办理。

(四)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五)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报、政府决策、社会公示,在每年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预算内对各类项目实施资助。若该项目审核资助金额超过项目预算总额,则实际资助金额按比例下调。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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