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企业拓展市场—委托组团境外参展项目)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12-05 13:46: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3〕155号),现拨付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企业拓展市场—委托组团境外参展项目)共414,141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企业拓展市场—委托组团境外参展项目)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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