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3〕155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第二批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共4,521,250元(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第二批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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