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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扶持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深发改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示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结果(2023年第四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12月4日-12月8日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异议接收处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监督处(公共资源交易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13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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