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请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2023年申报单位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12-12 11:01:43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等七份科技政策的通知》(松山湖发【2021】13号)中《东莞松山湖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松山湖管委会拟对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创智水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达锂电子有限公司、广东长兴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海瑞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信宝检测有限公司6家公司进行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认定第一阶段奖励,广东大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认定第二阶段奖励,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家公司进行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认定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奖励的拨付工作。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奖励事项有异议或认为存在不宜进行奖励的情况,可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松山湖高新区财政国资金融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受理单位:松山湖高新区财政国资金融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沁园路4号2栋815室

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金融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1.关于对申请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2023年申报单位的公示.pdf

2.附件:企业公示名单(2024年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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