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规划资源规〔2021〕1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受理、专项审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局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现下达2023年深圳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资助计划,安排资金544.29万元对4个项目予以资助(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2023年深圳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资助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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