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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和《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以落实《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节水典范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5)》为目标,经市水务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建设局审核,现公布2023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工艺(技术)、设备、器具名录(总第十八期)。入选名录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依法从名录中予以除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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