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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做好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确保2024年竞赛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2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省级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2024年省级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主办单位应为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粤单位,以及省属企事业单位、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省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简称申办主体)。原则上以主办单位为申办主体进行申报,主办单位可根据实际遴选确定承办单位、协办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协办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备办赛必要的经费、设施设备、场地和评定成绩所需的检测手段;
(四)有完善的竞赛组织实施方案、竞赛规则、技术规程;
(五)有熟悉技能竞赛职业(工种)的管理人员、项目专家和专业技术技能人员;
(六)有完善的赛务、安全、环保、卫生、防疫等保障措施。
1. 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为在行业企业具有一定代表性、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拥有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且产业规模大、从业人数多、覆盖范围广、技术性强、发展势头强劲的项目。相同或相近竞赛项目原则上隔年举办一次,同一申办单位原则上不应连年申办同一职业(工种)。
2. 为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制造强省,鼓励有关申办单位结合行业(企业)实际,以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类职业作为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
举办跨行业(系统)、跨地区通用职业(工种)竞赛活动的可申报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单一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可申报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同一个单位原则上申报一个竞赛项目。
(一)请各有关单位在分析总结历年开展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填写《2024年省级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表》(附件),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申报表》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一并报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纳入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并在2023年组织开展且尚未报送竞赛工作总结的,于12月30日前将竞赛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报送至联系邮箱。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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