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有关总部企业:
根据《深圳市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发改规〔2023〕12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总部企业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在库、经过2023年度复核后仍在库的总部企业,可申请贡献奖励、租房补助、购房补助;根据原总部政策签订协议认定的总部企业,完成协议约定的承诺贡献后可按原总部政策有关规定申请落户奖励。
采取全流程网上申报审核,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具体请参见《2023年度深圳市总部企业奖励与补助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