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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工业投资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指引》有关规定,我局拟开展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项目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一套表”系统完成工业投资纳统。
(三)项目需在2021年10月8日(含)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四)申报项目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含)。
(五)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以项目纳统入库、退库时间为准。
(六)在项目实施阶段,每年定期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当年项目季度、年度投资计划表。
(七)项目季度实际发生额不低于季度计划投资额的90%,实际发生总额应不低于计划投资总额。
(八)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九)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0月1日。
(一)《深圳市龙华区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资助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书。
(五)项目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六)项目实施阶段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的项目季度、年度投资计划表。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一)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
(三)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四)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613室。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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