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4月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发布《深圳市智能建造技术目录(第一版)》(以下简称《技术目录(第一版)》,见附件1),要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积极选用。为进一步提升智能建造项目建设水平,我局拟对《技术目录(第一版)》进行补充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未纳入《深圳市智能建造技术目录(第一版)》的智能建造领域技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等方面。
(二)征集要求
智能建造技术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政策要求;
2.代表智能建造领域前沿发展方向;
3.具备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先进适宜等特点;
4.在工程项目中已有应用案例,适合在我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三)征集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征集范围和要求的智能建造技术,填写《深圳市智能建造技术信息表》(见附件2)。
请各单位结合《技术目录(第一版)》实施情况提出修订意见或建议,填写《深圳市智能建造技术目录修订意见表》(见附件3)。
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深圳市智能建造技术信息表》(一式三份)、《深圳市智能建造技术目录修订意见表》(一式三份)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5008号莲花大厦东座12层1210。电子版(可编辑版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jzxtgk@zjj.sz.gov.cn,邮件正文请写明单位和联系方式。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22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