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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及《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4号)等文件精神,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结合光明区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操作规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4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北门(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发展科)。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kcjfzk@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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