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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查通过的2023年第四批龙华区首次在深就业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1:2023年第四批龙华区首次在深就业补贴公示名单(企业).pdf
附件2:2023年第四批龙华区首次在深就业补贴公示名单(个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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