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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3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及相关申报指南。由于《实施办法》的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对在2023年12月期间获得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或完成验收的科技项目做好政策支持,我局现将2023年度《实施办法》中“研发机构认定奖励”及“科技项目奖励”申报期延长,系统申报截止期为2024年3月31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期为2024年4月12日,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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