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本项目公开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2024年龙华区外贸专项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2024年外贸专项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预算金额:不超过45.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2.申请单位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符合项目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4.具备良好的履约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信息咨询或市场调查等相关资质;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18:00(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递交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604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公开资料(1份)
(1)资质文件(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信用网页截图);
(3)商业信誉(近一个月内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4)诚信承诺函(详见附件);
(5)报价文件。
2.非公开资料(5份,需进行匿名及密封处理)
(1)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该次服务项目安排时间表、投入工作人员人数及资历、相关后续服务等);
(2)符合项目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3.完整的归档资料(密封处理2份)
内容包括公开资料和非公开资料,不需要进行匿名处理。
(请注意以上资料密封袋密封后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撤标的,请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9日
2.诚信承诺函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