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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仪器管理单位:
根据《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深府办规〔2022〕3号)、《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与资助实施细则》(深科技创新规〔2023〕4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奖惩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提高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益,促进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市科技创新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工作。
本次考核评价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大型科研仪器运行使用效率,经专家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等5家单位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健全、大型科研仪器运行使用效率高,考核结果为优秀;南方科技大学等8家单位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完善、大型科研仪器运行使用效率较好,考核结果为良好(详见附件)。
现将考核结果为优秀及良好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创新委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软件大厦11楼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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