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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3号)及配套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际标准制定、修订资助项目。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1月4日(星期四)至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18:00时止(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报。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报,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报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1月5日(星期五)至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9:00–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申报指南(附件)准备申报材料,需上传扫描件,确保内容清晰。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光明区博文路4号市场监管大楼507办公室(注: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时需查验相关原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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