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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大鹏新区游艇等驾驶员培训补贴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深鹏统建〔2023〕3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大鹏新区游艇等驾驶员培训补贴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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