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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调整后的《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1号)等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统计地不在坪山区但对坪山有产值分成的企业可申报制造业政策中“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和“支持企业租赁产业用房”项目、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领域的企业可申报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政策中支持人才引进留用项目。我局就上述3个项目开展2023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充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受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1号)
《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2023〕2号)
《深圳市坪山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2023〕4号)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类项目中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企业租赁产业用房项目;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类项目中支持人才引进留用项目。
(一)网络申报受理时间:
2024年1月11日9:00至1月24日18:00(原则上超过网络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申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形式审核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24年1月15日9:00至1月26日17:00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号窗口
http://pszjsb.szpsq.org.cn/pskc-web/dist/index.html#/login
(坪山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
详见附件《深圳市坪山区2023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充项目申报指南》(制造业篇、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篇)。
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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