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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8日印发的《关于废止<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在政策过渡期实行‘老人老办法’,即政策废止时,仍在《实施方案》规定的任期内或者奖励补贴周期内的人才或团队(用人单位),可继续享受相应奖励和待遇,任期或奖励补贴周期到期后自动停止享受待遇资格”的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宝安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和租房补贴申请,目前已完成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申请的相关审核。现将《2024年第一批宝安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和租房补贴申请人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或反映。
联系地址: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二楼业务大厅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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