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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深圳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2023—2024年)》,全面掌握我区从事人工智能的企业及应用情况,为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加快推进我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宝安区征集人工智能企业及应用场景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请从事以下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产品、实施应用场景的企业填报。
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语音识别:语音助手、语音翻译、语音搜索。
(二)自然语言处理:智能客服、智能写作、智能翻译。
(三)计算机视觉:人脸识别、图像识别、视频分析。
(四)机器学习:推荐系统、广告推荐。
(五)自动驾驶:自动驾驶汽车、智能交通管理。
(六)智能家居:智能家居控制、智能家电。
(七)医疗健康:智能诊断辅助、健康管理。
(八)金融服务:智能投资、智能风险控制。
(九)教育培训:智能教育、智能辅导。
(十)智慧农业:土壤检测、智能收割。
(十一)工业制造:智能分拣、设备故障检测。
(十二)机器人技术:医疗机器人、自动化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农业机器人、教育机器人等。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填报《人工智能企业信息表》,提交至bajcjdl@baoan.gov.cn。
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
申报单位应为深圳市宝安区注册的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机构、社会组织,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资质要求,所反馈的征集信息应真实有效。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人工智能企业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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